东莞报考教练员 |
一、东莞报考教练员内容及申请条件 (一)内容:机动车驾驶操作教练员资格申请。 (二)条件: 《关于印发<广东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方案>的通 知》: 1、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,且年龄不超过60岁; 2、具有高中(包括高中)以上学历,或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; 3、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应满足相应要求; 4、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、驾驶理论、机动车构造、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; 5、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、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; 6、具备编写教案、驾驶要领讲解、驾驶动作示范、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。 二、东莞报考教练员申报材料 (一)《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》(贴好与“近期免冠白底彩色数字照片文件”相同的小一寸照片)(一份); (二)《身份证》(复印件)(一份)。如在非户籍地受理点申请的,需同时提供《暂住证》(复印件)(一份)(需验原件); (三)《机动车驾驶证》(复印件)(一份)(需验原件); (四)“学历(或毕业)证书”(复印件)(一份)(需验原件); (五)中级以上“职业资格(技术职称)证”(复印件)(一份),没有的,不用提供(需验原件); (六)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截止申请之日的《安全驾驶经历证明》或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《机动车安全驾驶经历声明》(一份); (七)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《相应车型驾驶经历声明》(一份); (八)近期免冠白底彩色数字照片文件(JPG格式,规格与身份证照片规格相同)(一份)。 三、东莞报考教练员申请表格 《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》 四、东莞报考教练员办理的程序 (一)申请人将上述材料提交市交通局政务办事中心或各辖区交通分局,办事中心或交通分局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后,合格的向申请人出具《审批事项受理通知书》,并在当天将申报材料移交市运管处或交通分局工作人员办理;不合格的出具《审批事项退回通知书》,同时将申报材料退回申请人。 (二)市运管处或交通分局提出初审意见,同意的上报省交通厅,并将结果反馈办事中心或交通分局受理窗口,不同意的则将材料退回办事中心或交通分局受理窗口。 (三)办事中心或交通分局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并出具《审批事项办理结果通知书》给申请人。
五、东莞报考教练员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(一)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综合大楼一楼(会展大酒店旁边) 电话:15019056665(李生) (二)东众驾校各分店报即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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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 400-0769-177 0769-81199222 传 真: 0769-81199162 联 系 人: 联系前台客服
地 址: 东莞市南城区水濂山草塘工业城盈加家具厂对面东众驾驶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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