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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东莞报考教练员

        来源∶东众驾校发布时间∶2012/8/25 11:18:02点击率∶7589

         

        东莞报考教练员

         

        一、东莞报考教练员内容及申请条件

        (一)内容:机动车驾驶操作教练员资格申请。

        (二)条件:

        《关于印发<广东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方案>的通

        知》:

        1、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,且年龄不超过60岁;

        2、具有高中(包括高中)以上学历,或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;

        3、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应满足相应要求;

        4、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、驾驶理论、机动车构造、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;

        5、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、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;

        6、具备编写教案、驾驶要领讲解、驾驶动作示范、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。

        二、东莞报考教练员申报材料

        (一)《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》(贴好与“近期免冠白底彩色数字照片文件”相同的小一寸照片)(一份);

        (二)《身份证》(复印件)(一份)。如在非户籍地受理点申请的,需同时提供《暂住证》(复印件)(一份)(需验原件);

        (三)《机动车驾驶证》(复印件)(一份)(需验原件);

        (四)“学历(或毕业)证书”(复印件)(一份)(需验原件);

        (五)中级以上“职业资格(技术职称)证”(复印件)(一份),没有的,不用提供(需验原件);

        (六)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截止申请之日的《安全驾驶经历证明》或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《机动车安全驾驶经历声明》(一份);

        (七)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《相应车型驾驶经历声明》(一份);

        (八)近期免冠白底彩色数字照片文件(JPG格式,规格与身份证照片规格相同)(一份)。

        三、东莞报考教练员申请表格

        《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》

        四、东莞报考教练员办理的程序

        (一)申请人将上述材料提交市交通局政务办事中心或各辖区交通分局,办事中心或交通分局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后,合格的向申请人出具《审批事项受理通知书》,并在当天将申报材料移交市运管处或交通分局工作人员办理;不合格的出具《审批事项退回通知书》,同时将申报材料退回申请人。

        (二)市运管处或交通分局提出初审意见,同意的上报省交通厅,并将结果反馈办事中心或交通分局受理窗口,不同意的则将材料退回办事中心或交通分局受理窗口。

        (三)办事中心或交通分局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并出具《审批事项办理结果通知书》给申请人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五、东莞报考教练员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

        (一)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综合大楼一楼(会展大酒店旁边)

        电话:15019056665(李生)

        (二)东众驾校各分店报即可

         

    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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